字体:大 中 小
护眼
关灯
上一页
目录
下一页
第三十二章 (第7/14页)
五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并科新台币一百万元以下罚金。 “老师帮你们简单整理一下,也就是说刑法规定与16岁以下青少年xìng交要处罚,但不代表与16岁以上人xìng交就没事,重点是在于xìng交易,如果没有金钱上的对价关系,满16岁就可以xìng交了,至于民法上有没有构成侵犯亲权,或者刑法上的和诱、略诱罪,那是另一个问题,总之,不要害人家离家出走或xìng交易的话,性行为对象满16岁是无罪的。 “大家认为赖X洁教唆老师去强制koujiao小平,要处罚的举手。” 全班大概有3分之1的人举起手来。什么,那是认为不需要罚的人比较多啰? “认为不用处罚的举手。” 竟然也是大约3分之1的同学举手,原来有3分之1的同学是没有主见或投废票、或根本不想理老师的。 “你们投票的结果就说明了以往学界的状态。” 老师微笑着点了点头,似乎在称许我们班是孺子可教也,刚好常态分布。 “陷害教唆的处理方式,通说是不可罚,因为警方身为幕后的诱使者,并没有要攻击法益的意思,警方是执法者耶,怎么可能真的希望大家来援交,正如赖X洁刚刚也绝对不是希望我真的koujiao小平一样。” 嗯嗯,这样说我完全可以接受,也就是教唆行为除了引起正犯为不法行为的决意,还必须有让正犯实现构成要件的双重故意。 “可是学者传统的多数看法,是认为必须处罚哟。其中一个主要的原因是,行为人出于陷害他人之动机而教唆,恶性更深,更有处罚之必要!不过我们之前讲过,现行刑法的思潮已经不在于处罚恶性,所以这个说法自然就落伍了。不过接下来这个原因,我想是主张
上一页
目录
下一页
相关推荐:痞子与孤高剑 , 机械沦陷 , 冬慕寒 , 恃宠而骄的小狼崽(美强双性亲父子年上1v1) , 中all向短篇堆叠处 , 日记(异国短篇 1v1) , 靠吸阳气活着的小美人 , 交男友后被黑化的弟弟操烂了(NP、H、BG) , 主角计划[快穿/互攻] , 小黑屋纪事 , 【原神/all荧】提瓦特大剧院 , 我带着万人迷属性穿书